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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001-0001-2009-005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9-10-28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三政〔2009〕56号)
发文字号 三政〔2009〕56号
发布时间 2009-11-16 09:27

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三政〔2009〕56号)

发布时间:2009-11-16 09:27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
通  知

三政〔2009〕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09〕5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重要意义。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三门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地区的人口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要成立人口普查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强化责任、通力协作。这次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问题;按照有关要求,选聘一批高素质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认真搞好业务培训,抓紧开展试点工作;要建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务顺利完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特别是公安、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配合入户登记调查,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三)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人口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普查对象自觉支持、配合普查工作机构,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工作。按照国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政府要将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勤俭节约,确保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令第18号)等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普查。对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以及弄虚作假或干扰、干预人口普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数据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

附件:三门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  件

三门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苏新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清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天朝(市统计局局长) 
        董晓环(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王应清(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张占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段荣武(市纪委常委)
        徐景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冯正年(市教育局副局长)
        滕蕊荣(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赵忠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宜生(市司法局副局长)
        范社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民生(市人事局调研员)
        徐建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耀武(市房管局副局长)
        石线伟(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杨 波(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保民(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留庆(市广电局副局长)
        张庆云(市统计局副局长)
        黄鸿普(市政府外侨办副主任)
        毋慧芳(市台办主任)
        刘国强(三门峡军分区参谋)
        刘建清(武警三门峡支队副政委)
        员三喜(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统计局。张庆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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