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三政 > 正文
索 引 号 M0001-0001-2008-000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7-02-07
标  题 关于对吴行同志的嘉奖令(三政〔2007〕8号)
发文字号 三政〔2007〕8号
发布时间 2008-04-28 04:14

关于对吴行同志的嘉奖令(三政〔2007〕8号)

发布时间:2008-04-28 04:14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吴行同志的嘉奖令


(二○○七年二月七日)


  在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评选活动中,我市青年书法家吴行同志的书法作品小楷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荣获书法艺术奖一等奖,受到了中国文联、中国书法家协会的表彰和省委宣传部的嘉奖,为我市赢得了荣誉。为表彰吴行同志取得的突出成绩,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吴行同志予以通令嘉奖,并奖励人民币贰万元。

  希望吴行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潜心创作,进一步提高书法造诣。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向吴行同志学习,发扬勇于创新、坚持不懈的艺术创作精神,努力创作出丰富多彩的文艺作品,为繁荣我市文化艺术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填写前,请先点击登录提交按钮,进入相应页面后再填写。之后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建议内容
* 验证码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