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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001-0002-2025-000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5-26
标  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办〔2025〕3号
发布时间 2025-05-28 10:48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8 10:48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政办〔20253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5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阐明理由依据,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和监督。决策承办单位要于2025610日前将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公布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联系人:尚文虎   电话:2827827

附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526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编制《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事项

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间:第四季度或2026年第一季度

二、编制《三门峡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事项

承办单位:市城管局

完成时间:第三季度

三、调整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事项

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完成时间:第三季度


2025SZB03.pdf


相关解读: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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