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材料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现就《目录》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录》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目录》的背景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各级决策机关要根据管理权限和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目录、标准,由决策机关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必要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制定《目录》的依据
本《目录》主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三政〔2023〕26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录》的目的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决策事项的确定,是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的前提和基础。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
二、制定《目录》过程
2025年3月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拟提请省、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的通知》,具体安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征集工作。对收到的有关地方和部门决策事项建议,同时结合当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逐项对决策依据、决策内容、决策程序、进展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与报送单位协商一致后形成了《目录》。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2025年3月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拟提请省、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的通知》,具体安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征集工作。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意见建议共6条意见,采纳3条。分别是:确定《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三门峡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调整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等3项事项。其中市体育局提请的关于市游泳馆、全民健身馆及市体校建设项目事项,市城管局提请的关于编制三门峡市主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事项、关于编制三门峡市主城区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事项,由于前期准备尚未到位,暂不列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解读人:尚文虎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98-2827827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