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21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销号意见通过省环委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四水四定”要求落实不力。违规取水问题仍然突出。三门峡陕州区龙脖水库是黄河二级支流连昌河上重要水库,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未办理取水许可,违规取用龙脖水库水从事工业生产长达六年,年用水量达400万立方米。
二、整改措施
对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供水单位灏源自来水公司违规取水问题立案查处,依法完善取水许可手续。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9月16日,灏源自来水公司在接到陕州区水利局下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立即停止取水,并对取水设备采取了断电措施。一是对违法取水行为依法进行水行政处罚。二是督促其向河南省水利厅申请,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行政处罚情况
2023年9月16日,陕州区水利局按照水行政处罚程序对三门峡市陕州区灏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行为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三门峡市陕州区灏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处7万元的罚款。2023年10月24日,陕州区灏源自来水有限公司缴纳罚款7万元。
(二)取水许可办理情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灏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及时补办取水许可证,2023年10月11日,三门峡市陕州区灏源自来水有限公司龙脖水库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审查;2023年11月13日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取水量153万立方米,有效期限至2028年11月12日。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水利厅反映。
联 系 人:河南省水利厅 郭广颖
联系电话:0371--65571273
电子邮箱:2067887125@qq.com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