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关于下达2023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下达2023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省资金(豫财农综〔2023〕7号)440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7号)、《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省下达市本级2023年中央和省级衔接推 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建议的函》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市县名称 | 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备注 |
全市 | 10446 | 5646 | 4800 | |
湖滨区 | 705 | 0 | 705 | |
示范区 | 811 | 0 | 811 | |
陕州区 | 2890 | 2159 | 731 | |
卢氏县 | 2888 | 1690 | 1198 | 省财政厅直接下达直管县 |
灵宝市 | 1583 | 903 | 680 | |
渑池县 | 1569 | 894 | 675 |
四、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三门峡市财政局 0398-2608612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 0398-2939759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