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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001-0002-2023-000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2-22
标  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办〔2022〕35号
发布时间 2023-01-04 15:10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4 15:10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三政办〔202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    

 

三门峡市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提升我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59号)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升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工作目标。2022年,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基本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2025年,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等逐步健全,全社会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清单。要加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体系建设,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明确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机构和第一责任人,形成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灾减灾网络体系。要统筹推进气象信息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队伍共建共享共用。(市气象局、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制定不同等级气象灾害预警的防范应对措施,细化分灾种专项工作指引;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停工停课停业等制度。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级,采取相应的自救互救措施。气象部门要根据防灾减灾调度需求,不断完善递进式预报预警服务,实现时间上逐步推进、空间上不断精准、防御措施上更具针对性。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属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气象预报预警产品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科学研判、精准防范。(市应急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要加快完成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运行保障机制。完善广覆盖、立体化的预警信息发布手段,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电信运营商,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属地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提升全网短信发布速率,推动5G消息、小区广播等技术在预警信息发布中应用。新闻机构要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4小时紧急播发制度,通过“报、台、网、微、端”等平台,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插播、加挂预警标识、弹出窗口等方式,及时、准确、无偿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防御指南。(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

  4.提升精密气象监测能力。建设气象雷达系统、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优化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加密升级多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改造老旧自动气象观测站,实现多要素气象监测乡镇(街道)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强化卫星遥感产品应用。发展志愿气象观测。推进气象观测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农业农村、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要开展跨部门统筹规划、共建共享气象观测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市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精准气象预报能力。加快推进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要求落实好地方投资,加快进度,确保工程如期完成。强化智能精准预报预警业务支撑,建设无缝隙、全覆盖的智能数字网格气象预报业务平台。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技术体系,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推动将趋势性气象、阶段性气象和局部灾害性气象预报有机结合。(市气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精细气象服务能力。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共用。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强化城市高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服务,做好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保障工作。围绕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粮食安全气象保障服务。做好农业、交通、能源、旅游、生态遥感等重点行业领域气象服务,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市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实施基层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2025年前要全面完成基层气象台站“三中心、一基地”(县级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市级气象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加强极端天气气候、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等技术研究和应用。将极端灾害性天气机理研究纳入市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专项。加强水文、农业、交通、旅游、能源等重点领域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研究。推动气象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市科技局、气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9.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范管理。气象灾害管理工作要实现关口前移,重点向灾前风险防范转变,从源头上防范减轻气象灾害风险。聚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会同气象主管机构拟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并按规定落实重点单位主体责任。聚焦风险源头管控,要深入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充分用好普查成果。聚焦气候适应性城市建设,要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市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气象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推动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定期修编城市暴雨强度公式,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风险多部门联合预警机制,完善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市气象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意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机制,将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等纳入各级党校教育培训体系。组建气象科普专家宣讲团队,广泛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应用气象知识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能力。(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科技局、科协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各行业各部门气象灾害风险认知。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高影响行业、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的管理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本领域、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等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教育、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大、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和安全意识教育。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宣传科普联动机制,开发优质气象科普资源,打造气象科普品牌,建设气象科普传播矩阵,提高全天候、跟随式气象科普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科技局、教育局、科协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社会公众气象灾害应急避险能力。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场馆建设,强化基层气象台站气象科普教育功能,逐步形成多样化、特色化的气象科普场馆体系。要抓住“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的气象科普活动,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展教资源开发,组织全社会宣传力量,加大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等系统性科普宣传力度,帮助社会公众多渠道获取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正确认识、科学防范气象灾害。(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科技局、科协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和气象防灾减灾纳入相关规划,制定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年度实施计划。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气象防灾减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谋划、部署和推动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支撑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动市、县两级“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立项、建设。科技部门要在气象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作纳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平安建设考核范围,推动气象防灾减灾项目实施。要将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与防汛抗旱工作同调研、同监督,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落实承担的任务,确保实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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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门峡市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实施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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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三门峡市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实施方案(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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