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平台 > 市住建局 > 正文

《三门峡市建筑市场“红黑榜”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05 17:50    文章来源:市住建局
问题申请加入我市“红榜”可享受哪些政策?
答案市场责任主体有突出良好行为,纳入我市建筑市场“红榜”管理的:
(一)资质审批过程中,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实行“容缺受理”,即边受理边完善材料,申请人自愿申请并签署承诺书,承诺容缺受理材料补齐补正时限不得超过办理该事项的规定时限。
(二)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实施的工程实施简化检查监督。
(三)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主体完工后,经五方主体联合验收质量合格,经审核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可提前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优先参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类行业协会组织评先评优活动,并充分考虑其良好行为记录,作出评判。
处理科室及办公电话建筑市场监管科  0398-298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