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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利息和综合费用收取方面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1-10-28 15:46    文章来源:市金融工作局
问题请问最新的典当行利息和综合费用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答案利息方面,适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典当当金利率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浮动范围执行,不再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综合费用方面,要求典当行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向当户收取综合费用,且不得超过现行《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费率上限。
处理科室及办公电话三门峡市金融工作局地方金融监管科      8521603
相关政策名称和链接《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07213&itemId=928&generaltyp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