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桥(第十一)加油站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查批准
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44.1252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相关规定,同意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根据豫防[2009]100号文件规定,已缴纳易地建设费66187.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