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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门峡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3-10-10 11:27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一)考核评议工作由谁负责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受市政府食安委委托,会同市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工作。

  (二)考核评议的对象是谁?

  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什么情形会给予考核对象双倍加分或减分?

  1.因工作突出,使我市获省政府食安委通报表扬或加分的,给予次考核年度双倍加分;

  2.因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致使上个年度考核中省政府食安委对我市予以减分的,给予本年度考核双倍减分。

  (四)如何增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各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

  2.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3.市食安委或市食安办对不同的考核情形进行通报表扬或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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