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三政〔2025〕10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破除企业发展制度障碍,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市政府决定:
一、对《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2023〕9号)等4件政策性文件予以修改。
二、废止《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特色(新兴)产业链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三政办〔2021〕11号)。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市政府决定修改的政策性文件
2025年9月26日
附 件
市政府决定修改的政策性文件
一、《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2023〕9号)
删除“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第(四)条中“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城乡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除应急保障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和“鼓励在中短途固定运输线路中使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的表述。
删除“三、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第(三)条中“落实新建‘两高’项目会商联审制度,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严控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新建、扩建过剩产能项目,严格对标能效标杆水平、污染物排放控制先进水平,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能行为”的表述。
删除“三、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第(六)条中“鼓励东方希望、大唐电力、恒康铝业等传统高耗能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的表述。
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绿色食品集群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23〕12号)
删除“二、重点任务”第(三)条中“支持仰韶酒业建设河南省陶融型生态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四川轻化工大学、江南大学联合攻关‘陶融型白酒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依托渑池仰韶酒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中国白酒核心产区’,将陶融香打造成全国化的白酒品类,将彩陶坊打造成全国知名白酒品牌”和“支持仰韶酒业‘一庄五园’项目、‘牡仙微醺’果酒庄园建设,规划建设大型酒文化公园”的表述。
删除“三、重大行动”第(二)条中“支持渑池县宏远食品工业园”“支持三味奇食品有限公司、三隆食品有限公司发展烘焙、馅料、裱花类食品,丰富产品种类,巩固省内市场,提升品牌价值”“支持牡宗牡丹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围绕油用牡丹产业发展保健食品、食用油、中药饮片等产品”的表述。
三、《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三政办〔2023〕15号)
删除“二、重点任务”第(二)条中“鼓励支持市铁建公司、三阳物流产业园开展河南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的表述。
删除“二、重点任务”第(四)条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或引进现代化货运物流龙头企业”和“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拓展经营网络,培育规模化经营、网络化布局、特色化引领的旗舰型多式联运企业”的表述。
删除“三、组织保障”第(二)条中“加大对辖区内铁路、工矿等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的表述。
删除“三、组织保障”第(三)条中“为支撑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的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用地等手续审批‘绿色’通道”的表述。
四、《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三政办〔2023〕30号)
删除“二、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第(一)条第1项中“将彩陶坊打造成全国知名白酒品牌”和“支持仰韶酒业‘一庄五园’项目、‘牡仙微醺’果酒庄园建设”的表述。
删除“五、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第(二)条第41项中“重点实施金源朝辉铜业年产1万吨压延铜箔项目二期工程、汇盛铜业年产23万吨铜精深加工、颐万新材料年产20万吨超硬耐磨耐高温特种新型铝基材料和铝基纳米材料等标志性、牵引性项目,持续提升产品附加值、品牌影响力、产业竞争力”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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