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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4-01-12 08:53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为持续巩固拓展经济稳定恢复、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推动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红”,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三门峡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就《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政策措施》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政策措施》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拓展经济稳定恢复、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推动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红”,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33号)(以下简称《明电》)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落实落细省政府“开门红”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政策措施。

  (二)制定《政策措施》的依据

  本《政策措施》主要依据《明电》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十项措施的通知》(三政办〔2022〕19号)等文件,以及各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

  (三)出台《政策措施》的目的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潜力,助力经营主体降本增效,改善和保障民生,持续巩固拓展经济稳定恢复、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推动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红”。

  二、制定《政策措施》过程

  在认真学习《明电》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和各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形成《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向19家单位征求意见,通过法制初审、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多次修改,最终定稿。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19家单位共8条意见,其中采纳7条,部分采纳1条。

  部分采纳意见分别为:

  市人行提出将第16条“力争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5至10个BP(基点)、贷款新增额超过40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达到15%以上”删除。

  部分采纳理由:采纳删掉“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5至10个BP(基点)”意见,“贷款新增额超过40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达到15%以上”修改为“力争一季度全市银行机构各项贷款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上年同期有明显增长”。

  四、《政策措施》的重要举措

  《政策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了23项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项目建设和有效投资方面。主要包括出台2024年重点项目清单、推动第十一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健全省重要项目集中攻坚机制、加快增发国债项目前期工作等措施。

  二是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方面。在汽车、家电、文旅、住房、商贸等领域积极响应省级促消费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本市促消费奖补政策,主要包括对在市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鼓励各县(市、区)开展家电、智能电子产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按照单次置换数量进行阶梯递进奖补;鼓励各县(市、区)发放家用电器、智能电子产品、家装、家居、家纺、农产品和零售、餐饮、住宿等消费券,对商家促消费活动中的展位费、布展费、宣传推广费等进行补贴;对2024年第一季度组织市外游客来峡旅游专列每列次最高奖励组团社6万元,组织旅游大巴每批最高奖励组团社5万元,组织研学旅行团队最高奖励组团社1万元,对A级旅游景区给予第一季度总收入的2%的奖补等。

  三是经营主体降本增效方面。在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用工、融资成本方面明确了具体支持政策,并提出持续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对新增规上企业进行奖补等有效举措。

  四是强化民生保障方面。主要包括保障就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财政金融稳定方面的措施。

  五、文件时效

  《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解读人:丁雅正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98-2853066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