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 正文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3-07-31 09:14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门峡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气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服务全市气象防灾减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国务院于2022年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都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发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是指导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省委、省政府对人影工作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了安排部署,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豫政办〔2022〕75号)。

  为促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进一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质量和效益,为全市防灾减灾、重大战略实施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保障,起草了《三门峡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11家单位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完善。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本《实施方案》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豫政办〔2022〕75号)。

  (三)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

  根据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全市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质量和效益,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完善管理体制、保障机制和监管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和责任落实,实现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安全作业的要求。

  二、制定《实施方案》过程

  2022年10月份开始,起草《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相关发展规划文件等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征求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11家单位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通过法制初审、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结合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方案》(代拟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11家单位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1条意见,采纳1条。

  四、《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全文共三部分。分别为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其中主要任务部分对2025年和2035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了详细部署,共包括十个方面,分别为服务特色产业发展、助力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科学作业水平、提升作业指挥能力、开展人影科学实验、加强作业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监督监管、加强科普教育宣传。为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制定了三条保障措施,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和落实安全责任。通过设定目标,制定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将有力的推进三门峡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市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五、文件时效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政策解读人

  姓名:任轶    联系电话:0398-2181359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