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 正文

《三门峡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5-12-30 16:12    文章来源:三门峡政府网

  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三门峡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新要求,我省已修订相关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需出台本地配套制度。当前,三门峡市人口密集、发展迅速,新产业形态和火灾类型不断涌现,加之机构改革后部分部门消防职责调整,出现责任主体不清、监管衔接不畅等问题,消防安全形势面临新挑战,亟需通过制度完善厘清职责、凝聚合力。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三门峡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确保政策合法合规、衔接有序。

  (三)出台《办法》的目的

  通过明确政府、部门、单位、个人等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机制,解决当前消防工作中职责交叉、监管缺位、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推动社会消防治理创新成果落地,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定《办法》过程

  按照三门峡市“十四五”消防规划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研,结合本地消防工作实践经验,起草形成《办法》初稿。通过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定向征求各县(市、区)及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累计收到意见建议38条。经市司法局审查、集中修改、专家论证等程序,采纳合理意见32条,对未采纳意见与相关部门沟通达成一致,多次完善后形成《办法(修订草案)》,最终经法定程序审定通过。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办法》起草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相关单位意见。通过线上平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面向各县(市、区)及35个重点职能部门定向征求专业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38条。经逐一研究论证,采纳32条合理建议,主要涉及职责划分优化、监管流程细化、考核机制完善等方面;针对6条未采纳的意见,已向相关单位充分说明理由并达成共识,确保《办法》内容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四、《办法》的重要举措

  《办法》共6章24条,核心举措包括: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界定各级各类责任主体;划分市、县、乡(镇、街道)及开发区等不同层级政府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细化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教育、公安等35个政府工作部门的共同职责和具体分工,覆盖多行业多领域;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尤其是火灾高危单位、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的义务;建立责任签订、考核评价、约谈提醒、责任追究及火灾事故调查等配套制度,保障责任落实;明确个体工商户参照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制度适用范围。

  五、特色亮点

  一是责任体系全链条覆盖。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责任体系,从政府到部门、从单位到个人,层层界定职责,实现消防安全责任无死角、监管无盲区,破解“责任悬空”问题。

  二是部门协作机制更顺畅。针对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情况,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协调指导职能,建立部门信息互通、联合监管机制,对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明确“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监管原则,解决监管衔接不畅难题。

  三是重点领域管理精细化。聚焦火灾高危单位、居民住宅区、老旧小区、“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应急演练等具体措施,同时融入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创新成果,提升治理精准度。

  四是责任落实闭环化保障。建立“签订责任书—日常考核—约谈提醒—追责问责—事故调查”的闭环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政务督查、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履职评定、奖惩挂钩,确保各项职责落地见效。

  六、文件时效

  《办法》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七、政策解读人

  姓名:邹鹏   联系电话:0398-3119010



相关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