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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七届七次会议重点提案答复(之四)

发布时间:2022-12-30 08:04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76号提案《关于强化管理确保城区集中供暖效果的建议》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7月15日

  一、关于供暖温度不达标及改善供热问题

  部分用户供暖温度不达标,多为老旧小区及新入住小区,老小区外墙无保温、敞开式楼梯、散热量大等原因造成家中暖气不热,新小区多因小区入住率低或楼上楼下前后左右无人入住,用热住户为独户,散热量大、暖气管道施工不达标、暖气设施少等原因造成家中暖气不热,现我局已要求热力公司提高供热参数、送密封条、免费清洗管道等措施,保障供热用户家中温度,大多热用户家中温度已有明显改善,个别用户无法得到改善,现已让热力公司入户排查,建议小区增加外墙保温、减少热损失、提高室内供暖温度及用热提醒等手段保障热用户知情权。目前,热力公司已在各个小区加装物联网水力平衡阀,用于调节小区各楼、各单元之间的水力平衡问题,同时利用第四代智能供热系统,能够实时查询监测各小区的供热情况及热量分配情况,发现问题能够进行及时调整,从而达到小区整体运行的稳定、平衡,提高城市供暖质量和效益。

  二、关于集中供热设施权责划分问题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供热术语标准》(CJJ/T55-2011)第5.1.12项、第5.1.13项关于一级管网的描述为“在设置一级换热站的供热系统中,由热源至换热站的供热管网”;关于二级管网的描述为“在设置一级换热站的供热系统中,由换热站至热用户的供热管网”,该定义符合我市集中供热建设的实际情况。据此,以换热站为界,从热源至换热站的供热管网为一级管网,该部分供热设施由热经营企业负责投资建设,所有权归热经营企业。由换热站至热用户的供热管网又以单元立管接口处为界区分共有设施和专有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换热站至单元立管接口处的供热管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部分;单元立管接口处至热用户室内的供热设施归热用户专有部分。

  三、关于供暖期间服务不到位问题

  该问题主要是在供热初期,供热不平稳拨打服务热线的用户较多,导致客服热线占线、打不进等情况。现热力公司已增加客服席位,减少占线等待时间,提高接听率。同时与电信公司加强合作,通过第三方公司的介入和技术支持,增加客服系统的接待量,从而确保能够及时接收和解决用户反馈的用热问题。并且增加反馈渠道,开通微信公众号后台服务功能、设立小区联系人制度,来解决投诉电话打不进的问题。设立工单处理小组,由企业高管和技术部、热网部共同成立重点工单处理小组,跟进未能办结工单,通过入户了解、问题分析、形成实施方案、跟进整改结果等形成闭环管理,促进用户反映的问题高效解决。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84号提案《加快推进三门峡大坝创建5A级景区,打造黄河安澜示范区的提案》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7月28日

  近年来,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我市积极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目前已经取得成效。尤其是湖滨区段实施的沿黄生态保护及文旅融合建设PPP项目,充分挖掘区域内的生态旅游和历史文化优势,以三门峡大坝为核心,大力弘扬中流砥柱精神,积极融入农业、工业等产业要素,目前已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典型项目,备受社会各界好评,成为外来游客和本地群众的网红打卡地、重要旅游目的地。其中,该项目的重点子项目——铁路文化公园,其观光小火车旅游产品不仅重现了当年修建大坝时的热闹场景、彰显了全国“凝心聚力干大事”的精神风貌,同时也带动了周边乡村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当前,我们正在与湖滨区协调配合,整合三门峡大坝和周边文旅资源,按照国家A级景区评定标准和等级晋升程序,将三门峡黄河砥柱景区申报国家4A级景区,目前相关材料已经上报,等待省级审批。同时,按照省文旅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的乡村康养旅游示范村评选命名工作要求,已经将大坝所在的大安村及东坡村进行申报,并成功入选省级首批创建名单,同时我们还于7月中旬邀请以省文旅厅副厅长李延庆为组长的专家调研组,对大安村的创建工作进行深入指导,力争在软硬件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从而创建成功,获得省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伴随着大坝和周边文旅资源的深入挖掘,以及湖滨区段沿黄生态保护及文旅融合建设PPP项目的加快实施,我们也将联合湖滨区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旅活动,充分发挥现有文旅设施的功能作用。

  市文联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84号提案《加快推进三门峡大坝创建5A级景区,打造黄河安澜示范区的提案》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7月14日

  三门峡因黄河大坝而生,大坝景区在三门峡人民心目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然而岁月流转,如今的万里黄河第一坝景区从规划、硬件设施、配套服务、旅游链条等方面已经严重滞后,大坝景区目前还是国家3A级,所以,大坝景区需要提升。2022年8月18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组织召开了市委副书记、市长范付中督办的提案落实推进会议,市文广旅局、市文联参加了会议,文广旅局就第84号提案《加快推进三门峡大坝创建5A级景区,打造黄河安澜示范区》作了详细的答复说明。

  三门峡大坝景区隶属于水利水电十一局,景区业务及等级提升归市文广旅局,市文联是文学艺术领域的人民团体,文联可以从文学艺术、诗词、书法、美术、音乐、舞蹈、影视、戏曲等方面进一步挖掘整理、创作具有大坝精神及其时代元素的文艺作品,通过运用文艺形式大力宣传三门峡大坝精神和提升大坝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

  下一步,市文联将继续发挥文艺优势,广泛组织文艺骨干深入三门峡大坝开展写生采风活动,积极运用文艺形式弘扬大坝精神,为三门峡大坝提升等级提供文艺支持,为建设文化强市作出文联应有的贡献。

  市教育局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05号提案《关于加强学前教育政策支持和重点投入的提案》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8月2日

  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持续实施“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强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在普及学前教育,扩展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较2015年增加16%,超过省定目标10个百分点,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4%,较2016年增长了49.4个百分点(2016年开始统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省定目标4个百分点。全市有公办幼儿园共143所,公办园在园幼儿28989人,教职工3063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全部在园幼儿总数的36%。与2015年相比,公办园数量增加66.3%,在园幼儿人数增加15.5%,幼儿教师人数增加49.7%。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学前教育依然是我市教育体系中的短板,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不够大,导致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依然存在。

  一、加快实施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按照2025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的目标任务,明确县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完善各县(市、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加强对2022年新建改扩建11所幼儿园建设项目督导检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助推各项目加快建设。加快落实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做好乡镇公办中心园建设,完善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充分盘活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公办示范性幼儿园集团化办园或开办分园,并通过内部挖潜,扩大招生规模来增加公办园学位,提高公办幼儿园规模与效益。积极盘活现有国有资源,充分利用闲置的国有厂房、办公楼、住宅用房及其他可利用的土地及房屋等资源,改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扩容公办幼儿园资源。

  三、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公办园建设。推动各级政府要将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保证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持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努力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回收一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加强与规划、住建、国土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保证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在建设工程第一期就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并及时做好接收工作,原则上要全部办成公办园,以此满足城镇幼儿园就近入园需求,提高城镇普惠性资源。

  四、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素质。加强与编制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的沟通配合,实施全日制学前教育毕业生考录编制计划,加快落实幼儿园教师补充计划。逐步提高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和社保待遇,健全和完善非在编幼儿教师的职称评定体系,依法保障其进修培训、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和稳定。落实全员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方式,以农村幼儿园为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培训、专业教师全员培训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培训,提高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加大幼儿园名师、骨干教师培育力度,突出对幼儿园教师的实践导向培训,提高培训实效性。鼓励、支持高校和优质幼儿园利用网络资源对接基层幼儿园,开展线上教研和培训帮扶活动。到2025年,完成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

  五、着力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开展薄弱幼儿园达标升级活动,加强财政投入,强化业务指导,引导幼儿园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实现所有幼儿园在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方面达到规定要求。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以先进的实践经验为引领,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促进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的发展经验,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建立科学导向,强化过程评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拓宽教研形式和交流渠道,组建幼儿园区域教研联盟,建构“优质资源+快速通道”的网络教研与资源传播模式,运用“互联网+幼教教研”为一线特别是乡镇幼儿园和教师提供教学和参与教研活动的机会,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打造优质均衡发展共同体,有序组建“1+X”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完善共建考核方案,通过骨干下沉、跟岗学习、资源互通、活动一体等途径,发挥领衔园引领示范作用,助推共建园全面提升办园水平。

  市公安局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11号提案《关于完善提升北环路功能的建议》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7月18日

  北环路作为中心城区外环线道路重要组成部分,是车辆出入城区的主要通道。北环路沿线的黄河公园作为我市重要城市游园,已成为市民和游客闲暇之余休闲锻炼的重要场所,尤其是夏季到黄河公园消暑纳凉市民日益增多。为保障市民出行,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北环路交通管理。一是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北环路建设完成,移交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后,我单位多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实地查看,及时完善交通标牌、施划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累计安装交通标牌47块,施划交通标线4000余平方米,设置临时信号灯控制路口1处。二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北环路承担着城市外环路功能,交通流量大,加之附近小区入住居民增多,人流量不断增加。特别是今年夏天,六峰路大岭路桥成为摆摊设点的“网红桥”,致使该路段通行秩序混乱,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交通管理支队立即联合城管部门开展北环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通过喊话、劝导等方式对停放车辆进行劝离,并加强对市民的宣传,告知其乱停乱放、摆摊设点的危害性,呼吁市民安全驾驶、文明停车。

  下一步,我们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努力为市民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一是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建议在北环路设置信号灯控制并安装监控设施,争取资金支持。二是完善北环路限速标志,警示车辆安全驾驶,不超速行驶。三是成立查缉小分队,加大对北环路通行货车的管控力度,严查货车违法超速、闯红灯、不按道路标志标线行驶、违规鸣笛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严格通行证发放,通过控制入市货车数量、严格货车入市时间、路线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货车入市对中心城区的影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11号提案《关于完善提升北环路功能的建议》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8月18日

  北环路作为我市城区环城主干道,是通往三门峡大坝的必经之路,自2012年建成通车以来,一直遗留两处土山(上有高压线杆)占压了半幅道路,导致车辆行人通行非常不便,汛期高压线杆土墩部位也存在极大的滑坡、塌方等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为贯彻落实市政协委员提案以及文明城市暨卫生城市“双城联创”等工作要求,同时消除汛期道路安全隐患,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了北环路专项维护以及电力改迁工程,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我局积极协调96885部队置换北环路取直占用的原属于该部队的土地(西侧土山),置换施工土地约2.2亩,为电力改迁和北环路取直施工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于2022年3月开始组织施工单位对北环路电力线路进行改迁施工,加班加点全力推进,完成新立9处基塔,架空导线长度约1300米,电缆约250米,确保电力设施迁出北环路红线范围。

  三是我局迅速组织下属单位市政设施管理处连续奋战4昼夜,于5月31日前完成北环路专项维护工程,拆除北环路(向川路至大岭路段)2处土山,挖掘、运输土方约20000立方米,对北环路局部损坏的沥青路面进行铣刨、重铺面积约9000平方米,铺设路基、路面面积约3000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约3000平方米,新建浆砌石挡土墙长74米、约1500立方米。

  四是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对接建设人行天桥的规划。经对接,目前暂无在北环路建设人行天桥的规划。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组织人员研究建设人行天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向市政府汇报。

  北环路电力改迁和专项维护工程的完成,不仅消除了安全隐患,也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为推动我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大对北环路道路、排水、桥涵的巡查、养护及管理力度,认真做好市民投诉的电话接听、信息反馈等工作,发现道路等设施破损,立即组织维护抢修,确保群众通行安全。同时加强道路挖掘管理,对破坏和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予以严查,确保设施完好。

  市交通运输局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11号提案《关于完善提升北环路功能的建议》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9月10日

  北环路上开通公交线路暂不可行。一是黄河公园东门(虢国博物馆)现有4路、6路、14路、18路、23路、25路、观光1号、观光2号,共8条公交线路运行,黄河公园中门有8路、22路2条线路运行,黄河公园西门有9路、12路2条线路运行,为市民及外地游客游览黄河公园提供便利出行服务。

  二是市民前往黄河公园游览,以周末人员较多,平时人员较少,如若在此线路开通公交,实际乘坐人员偏少,造成公交资源浪费。随着北环路周边小区建设开发完善后,市公交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通公交线路。

  三是我们拟在黄河公园内开通观光旅游线路,贯穿黄河公园东门至南门,为居民及游客在园区内游览提供便利。目前,线路方案已递交相关部门,待车辆购置到位后,即可开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18号提案《落实国务院疫情后企业纾困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摆脱生存危机的提案》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11月16日

  一、关于“延长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期限”的建议

  为化解疫情影响,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年内还本付息资金压力,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等相关政策,并及时研究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时期重点领域信贷金融服务的通知》(三银发〔2020〕19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最大限度支持企业运转;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三门峡市中心支局关于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实施意见》(三银发〔2022〕75号),引导金融机构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出台《三门峡市关于稳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三政办〔2022〕16号)对受疫情影响、信用记录良好、有发展前景、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对到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本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通过贷款展期、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本息最长可延期6个月;对延期还本付息企业维护正常信用记录,不按逾期报送信息,不下调贷款分类。

  以上政策的实施大大缓解了企业的还款压力,为企业应对疫情影响赢得了喘息和恢复发展的时间窗口。

  二、关于“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修复信用危机,降低违约利息和罚息”的建议

  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严格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20〕40号)要求,指导辖区金融机构畅通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护工作,对于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金融机构不作逾期信息报送,已经报送的,调整逾期记录报送。

  《三门峡市关于稳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三政办〔2022〕16号)第十六条: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审慎认定,确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无权豁免贷款”和《贷款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贷款人不得豁免贷款”,这里说的贷款包含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和贷款罚息。

  三、关于“金融机构对目前仍然在坚持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特殊‘金融救助产品’——信用贷款”的建议

  目前,我市金融机构已发布56个纯信用贷款金融产品,如“云税贷”“税银通”“信用快贷”“电E贷”“税务贷”“用工贷”等,支持小微企业依据涉税、用电、经营情况等信息,为诚信纳税、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提供多种纯信用贷款产品。以上金融产品均可在三门峡市普惠金融平台上申请对接。截至目前,平台线上入驻机构已达31家,发布金融产品197款,注册企业达到2.1万家,占全市正常运营中小微企业总数的80%以上;2149家企业通过平台实现融资346亿元;1.2万家小微企业通过平台直接获得预授信85亿元,3652家预授信企业使用贷款36.25亿元。

  四、关于“政府成立综合协调和专门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办事机构,为他们一站式解决问题。引导‘万人助万企’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走出困境。成立由政府牵头、市县各级财政及银行参与注资的‘应急转贷资金池’”的建议

  2021年7月起,我市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建立健全了“1+7+8”工作体系,全面落实领导包联企业、“13710”、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累计为全市企业解决问题2708个。今年以来,累计为企业减、免、缓、退税37.55亿元;为1057户普惠型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1163笔,延期金额9.7亿元;拨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补贴资金1575.16万元,为7499家用人单位减征失业保险费8494.04万元;奖励53家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企业420万元,二季度满负荷生产企业54家,奖励资金470万元,工业企业专项经费1202万元;减免房租共计171.68万元,受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97户;对52个轻微环境违法案件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开展“四项对接”140次,帮助企业达成产销交易金额4亿元,解决融资困难51.1亿元,达成就业意向1.20万人,产学研合作企业110家。切实为全市企业解决了一大批急难愁盼的痛点问题。

  同时,我市已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截至目前,资金池规模1.54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52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1.029亿元,带动银行贷款33.86亿元。

  五、关于“精准防控,活跃市场,促进消费”的建议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我市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稳经济、促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高效统筹、双线运行,以早为先、以快制快,防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为促进消费市场回暖、提振消费信心和释放消费潜力,我市举办2022年夏季促消费活动,涉及餐饮、文旅、家电、加油等多行业优惠促消费政策。截至目前,已发放电子消费券8期(含餐饮专项消费券2期)38.43万张,直接带动消费3878.7万元。通过“政府引导、财政补贴、企业让利”的方式,带动商户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营造了火热的消费氛围。

  六、我市已出台政策措施情况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好国家、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全面保障我市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今年以来,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三政办〔2022〕11号)《三门峡市关于稳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三政办〔2022〕16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三政办〔2022〕17号)等一系列政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支持企业发展:

  (一)推进我市减税降费

  1.减免相关税收。对月销售额15万元(按季度缴纳的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加大退税力度。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进度,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应退尽退,实现应享尽享。

  3.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给予相应减免和补贴。

  4.减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1年。

  5.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6.减免企业水电气等费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同时免收欠费滞纳金。

  7.降低通信资费标准。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8.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对中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1000元就业补贴。

  9.减免企业用工费用。企业招用符合失业就业相关要求的人员,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标准,对企业进行税费扣减。

  (二)加大融资力度

  1.加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要求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本息最长可延期6个月。并对延期还本付息企业维护正常信用记录。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降低各项收费标准,在政策范围内主动降低贷款利率,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3.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截至目前,资金池规模1.54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52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1.029亿元,带动银行贷款33.86亿元。

  4.加大融资助力文旅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机构对影院、书店、文旅、体育等场所扶持,按照规定退还旅行社质保金比例提高至100%。

  5.助力企业信用修复。对疫情期间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审慎认定,确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三)落实政府采购

  1.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政府采购预留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不低于60%。

  2.加大政府采购价格扣除力度。政府采购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按最高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四)扩大消费需求

  1.支持服务业发展。市级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

  2.有序恢复餐饮外卖业。市级财政发放520万元、银联配套200万元生活及餐饮类消费券,帮助餐饮、住宿、线下销售及文旅等服务业吸引客流、提高营收,促进消费潜力释放。

  3.持续促进汽车消费。持续开展购车补贴活动,进一步加大汽车促销活动力度,促进汽车消费升级。

  (五)提高服务效能

  1.建立高效疫情防控服务机制。推进核酸检测结果互认通用工作,及时高效提供转码服务,免费为企业职工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快检快测。

  2.加大“万人助万企”活动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体系作用,开展多渠道宣传,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把助企工作落到实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立足服务全市企业发展大局,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支持我市经济发展。一是落实好各项惠企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全面梳理应享的各类政策,加快政策落地,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二是持续解决好涉企问题。在常态化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的过程中,持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尤其是针对硬骨头、大难题,要敢于硬碰硬,着力解决一批瓶颈制约问题。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按照《三门峡市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行动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偿任务,切实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市司法局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63号提案《关于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提案》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8月9日

  开展全民普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全面推进法治三门峡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市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牵头编制了我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了《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联动市直各普法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落实,广泛凝聚普法合力,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为进一步凝聚普法工作合力,今年7月,市司法局牵头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市直相关普法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细化了普法内容。各普法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普法工作,通过“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微信公众号、线上三门峡”等载体,突出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各普法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和普法计划、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如今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各单位持续联动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持续营造浓厚的反诈防诈宣传氛围;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开展了“请您当法官活动”等一系列活动。

  二、不断拓展丰富普法形式

  市司法局在做好“线下”普法的基础上,突出发挥报纸、电视、微信、网站等线上平台的学法普法作用,着力加强“线上”普法,加强与《法治日报》《河南法制报》《三门峡日报》《黄河时报》、三门峡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合作,积极推送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各普法成员单位也都积极利用各自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如:今年,市司法局在《三门峡日报·法治周刊》开设了《以案释法》专栏,每周推送1期典型案例,让广大读者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切实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我市教育系统在今年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学生排练了“崤函学子演国安”校园微型情景剧;市妇联联合三门峡广播电视台开展了“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活动,邀请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要点分析、重点解读;“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灵宝市普法办以说唱形式,拍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短视频,并开通了“律师说法——民法典线上讲座”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鼓励引导各县(市、区)司法局结合各自实际、结合地域特色,建设一批法治元素丰富、教育引导作用明显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宣传阵地,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

  三、强化普法工作调度考核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作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联络单位的综合协调作用,推动各普法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点普法活动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全市守法普法工作,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对全市各普法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普法活动开展情况的调度汇总;并积极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对接,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年终法治三门峡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切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