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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公开宣判郭某法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发布时间:2020-01-02 08:29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2019年12月24日,卢氏县公开宣判郭某法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并依托“卢氏大讲堂”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释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大会,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卢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受让取得卢氏县土地储备中心出让的位于卢氏县东明镇东明村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2011年5月至2016年6月,时任东明村五组、四组、三组组长的郭某法、宋某军、郭某洪,与村民任某,为谋取不法个人利益,纠集被告人马某章、宁某查、郭某生、张某林、宁某伟等人,多次煽动、组织群众实施阻挠开发商进地施工、扒毁围墙、强拿硬要公司财物、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经济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给某房地产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卢氏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郭某法、任某、郭某洪、宋某军等9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郭某法、任某、郭某洪、宋某军有期徒刑十二年、八年、七年六个月、七年三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13.5万元、13万元、11.5万元。马某章、宁某查、郭某生、张某林、宁某伟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法庭宣判结束后,卢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磊主持召开了以案释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大会。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卫振平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狄罡分别进行了警示教育宣讲,全县党员干部通过全媒体方式接受教育,有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为该县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营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