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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1 10:19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三政办〔201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三门峡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加快推动我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深入开展转型发展攻坚,按照《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发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作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以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为目标,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坚持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新兴智能制造产业培育同步发力,坚持示范引领、点面结合、系统推进的工作路径,突出智能制造在“三大改造”中的引领作用,聚焦实施九大专项行动,着力构建一流产业生态,努力建设工业智能制造先行区,促进工业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引导、政务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示范引领,系统推进。积极借鉴国内外有效经验和模式,学习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引领经验,依托骨干企业培育一批突破性、带动性强的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分行业培育一批标杆企业,由点到面大规模移植、推广和应用。

  3.遵循规律,分类施策。针对不同行业、企业发展基础、阶段和水平差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从关键岗位、生产线、车间、工厂4个层面推进智能化改造,着眼强化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发展工业互联网。

  4.协同创新,开放合作。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协同推进关键技术、核心部件、系统软件、成套装备等集成创新;实施开放带动,加强交流合作,大力引进一批优势企业、创新平台、研发机构和高端人才,打造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开放创新生态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智能转型走在全省前列,制造业重点领域率先实现数字化,努力构建智能制造成为主流、工业互联网广泛覆盖的制造业发展格局,实现智能制造由点状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变。

  ——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建设2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15个智能车间、8个智能工厂;通过试点示范,打造10个智能制造标杆项目,力争生产效率提高3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3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3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2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20%以上;制造业重点领域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7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50%。

  ——智能制造产业规模迅速壮大。研发和使用一批智能制造关键装备、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工业软件,以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为代表的智能装备有较大突破。

  ——智能制造生态体系框架形成。培育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细分领域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600家工业企业、带动900家中小企业上云,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关键岗位“机器换人”行动。以实施“机器人示范应用倍增工程”为抓手,全面推动重点行业、关键岗位“机器换人”,实现“点”上突破。围绕机械、汽车、电子、食品、新型材料、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在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生产环境差、安全风险高、工艺要求严的关键岗位,通过“用户+制造商”联合开发、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等方式,以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替代人工生产,实现“减员、增效、提质、安全”的目标。到2020年示范应用达到50台以上。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行动。以设备互联、数据互通为重点,推动生产线全流程数字化,实现“线”上链接。围绕食品、冶金、建材、化工、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等流程型行业,支持企业应用智能仪表、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替代人工记录,推动关键生产环节工艺数据自动采集,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围绕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等离散型行业,支持企业应用自动化成套装备、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优化工艺流程,建设柔性智能制造单元,提升设备运转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到2020年建设2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实施智能车间建设行动。以生产管理、工业控制两大系统互联和集成为重点,推动制造过程各环节动态优化,实现“块”上融合。实施智能车间建设标准,加强评估验证。支持骨干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实现可视化管理;促进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研发、制造、仓储、物流的系统集成。2018—2020年,每年滚动建设4~5个智能车间。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实施智能工厂建设行动。以厂内纵向、厂间横向和用户端三大集成为重点,推动生产系统智能化、制造营销协同化、上下游企业融合化,实现“面”上协同。完善智能工厂评价指南,提升建设水准。支持骨干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平行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综合运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智能管理和决策,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工厂。2018—2020年,每年滚动建设2~3个省级智能工厂。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实施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行动。发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优势,选择一批智能化基础和条件较好的产业集聚区,建设集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一体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动企业生产运营、园区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升级,打造研发生产、质量控制、运行管理全面互联和产业链环环相扣的智能化园区。支持优秀产业集聚区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国家智能化工业园区试点示范。2018年培育1家智能化示范园区;2019年建设1家;2020年建设1家,力争1家成为国家级试点示范。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六)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行动。坚持综合平台、行业平台建设“双路突破”,构建以平台为核心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生态圈。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平台资源,与本土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合作,构建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制造企业提供基础设施、能力交易、应用软件等综合服务。依托我省制造业龙头企业,重点在农产品深加工、特色装备、新型材料等领域,开放企业内部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打造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支持有基础、有优势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向工业互联网平台转型。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工业软件普及应用,推动工业应用程序(APP)的研发和产业化。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七)实施“企业上云”专项行动。制定“企业上云”参考目录和评价标准,推动县(市、区)通过财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企业将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云端迁移,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和门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基础设施层面,重点推动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安全防护等上云,实现计算资源、网络资源集中管理和动态分配,提高数据存储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业务系统层面,重点推动协同办公、经营管理、研发设计等业务上云,提高企业协同能力、运营管理水平和研发设计效率。设备产品层面,重点推动高耗能、高风险隐患、通用性强、优化价值潜力高的设备和产品上云,建立设备产品运行数据模型,开展设备产品在线监测、工况优化、故障预测和远程维护等服务。2018—2020年,每年推动200家工业企业、带动300家中小企业上云。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八)实施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引育行动。围绕智能化转型需求,面向不同行业,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性强、行业特色明显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方案设计、软件开发、装备改造、技术支持、检测维护等方面为行业提供服务。利用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作用,搭建技术研发、行业应用和市场推广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协同推进智能制造应用和发展。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依托专业优势,与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强合作,面向行业提供服务。发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集聚智能制造服务资源,有序推进跨行业、跨领域合作,全面提升我市智能制造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九)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引领行动。依托省智能制造标准化试验验证平台,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全过程试验验证,在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开展智能制造对标达标评价工作。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积极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等试点示范项目,率先开展行业应用标准试验验证,为行业普及推广积累经验。引导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活动,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开展企业分类评价。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突出单位资源要素产出导向,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率先对产业集聚区制造业企业按年度开展综合评价,将企业分为优先发展的A类企业、鼓励提升的B类企业、倒逼转型的C类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评价范围扩展到全部制造企业。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三年内推动全部A类企业和50%以上的B类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并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统计局。

  (二)推行企业诊断服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双向选择、上下结合”的原则,组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深入各地,围绕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市场服务各环节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为智能化改造需求迫切的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和咨询诊断,提出实施智能化改造的可行性、技术路径、硬件选型(研制)和集成内容、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要点,制定可行性解决方案,支持智能制造项目实施。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5G)、窄带物联网(NB—IoT)等商用部署和规模发展,开展企业内网IP化、扁平化、柔性化建设部署,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建立重要工业控制系统目录清单,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工业控制系统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技术防护水平。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和产业化应用,积极争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国家顶级节点。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落实无线电频谱等关键资源保障。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建设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开展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争创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各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打造制造业“双创”新载体。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五)建设专业人才队伍。依托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1+8”等人才政策,加大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工业控制及自动化、工业互联网等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紧密结合智能制造技术、工艺、过程和工业互联网人才需求,支持职业院校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领军企业合作,开设相关专业或方向,培养一批专业技术和应用型人才。鼓励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公共实训、技能培训,培养具有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等操作使用和系统维护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人才办、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开展市级试点示范。每年评选出在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智能化发展方面成效显著的企业,作为市级试点示范。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七)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统筹运用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九大专项行动重点项目进行支持。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三门峡银监分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统筹谋划重大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设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战略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服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完善配套政策,抓好组织实施。

  (二)突出项目带动。遴选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按照行业引领型、集成提升型、单项应用型等类别,建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项目监测和跟踪协调,完善全过程服务链条,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建成、投产达效。

  (三)深化开放合作。充分利用河南省智能制造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参加中国(郑州)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高峰论坛、海峡两岸智能装备制造郑州论坛等活动。支持相关联盟积极发挥作用,开展区域、行业、企业不同层面技术创新、展示体验、供需对接、“双创”大赛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借助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题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到国内外先进地区与标杆企业考察学习,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升发展能力。

  (四)严格督导考核。进一步健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发展绩效评估、动态监测及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方案,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督导服务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工作督导、业务协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观摩活动,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按规定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