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三政办文〔2026〕3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成立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现通知如下:
主 任:柳 波(市长)
常务副主任:范卫彬(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吕大伟(市政府秘书长)
黄 青(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员三喜(市司法局局长)
常 设委员:翟海燕(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杨东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雷建卢(市教育局局长)
张坤士(市科技局局长)
薛蒲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强鹏起(市民宗局局长)
彭 华(市民政局局长)
吕良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孟繁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红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 宸(市城管局局长)
杨海让(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伟(市水利局局长)
李 磊(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伟兵(市林业局局长)
张 华(市商务局局长)
史锁茹(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杨冬林(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陈 伟(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刘向东(市应急局局长)
朱丽珍(市审计局局长)
贾立耘(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跃民(市医保局局长)
严胜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员三喜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许江涛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兼办公室副主任。
委员会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因工作变动自然继任,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文。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