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三门峡市委、市政府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四水四定”要求落实不力。违规取水问题仍然突出。三门峡陕州区龙脖水库是黄河二级支流连昌河上重要水库,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未办理取水许可,违规取用龙脖水库水从事工业生产长达六年,年用水量达400万立方米。
二、整改措施
对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灏源自来水公司违规取水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依法完善取水许可手续。
三、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行政处罚情况
2023年9月16日,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按照水行政处罚程序对三门峡市陕州区灏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行为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三门峡市陕州区灏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处7万元的罚款。2023年10月24日,陕州区灏源自来水有限公司缴纳罚款7万元。
(二)取水许可手续办理情况
2023年10月11日,三门峡市陕州区灏源自来水有限公司龙脖水库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审查;2023年11月13日取得了取水许可证,取水量153万立方米,有效期限至2028年11月12日。
如果对该项整改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联系人:河南省水利厅 郭广颖
联系电话:0371--65571273
电子邮箱:2067887125@qq.com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