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对所有行政审批、行政服务项目实行“一个门受理、一条龙服务”,其运行机制可概括为“三个六”,即“六公开”服务、“六件”管理、“六制”办理。“六公开”服务是指,各窗口审批、服务项目的审批内容、审批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要向服务对象全面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六件”管理是指,按照服务内容不同对受理的审批、服务项目分为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联办件、补办件、退回件六种,所采取的不同的管理办法。“六制”办理是指,对所有审批、服务项目实行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超时默认制、联合办理首问责任制、申报办理制、明确答复制、扎口收费制六种办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