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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日期:2007-3-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露采5万吨、井采1万吨、尾矿库100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施工单位。  
 1、设立依据:豫安管管一[2004]234号文件
 2、申报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请单;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7)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8)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9)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评价结论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工作流程:窗口受理——审查申报材料——打印《受理凭证》——向上级申报办理——窗口盖章——发放证件。
 4、承诺时间:20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
 5、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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