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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日期:2007-3-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①设立依据:国科发政字[2000]209号文件。科学技术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②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5)场所使用证明和开展业务相关的设备清单;(6)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③工作流程:窗口受理—审查申报材料—打印《受理凭单》—科室审核办理(含现场勘查)—窗口盖章—打印《办理凭单》—发证、发文。

④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⑤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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