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设立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文件。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②申报材料: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合同及其相关附件。
③工作流程:窗口受理—审查申报材料—打印《受理凭单》—科室审核办理(含现场勘查)—窗口盖章—打印《办理凭单》—发放登记证明。
④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⑤收费依据及标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科委关于核定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1994]198号文件。(1)合同额5000元(含)以下,不超过20%。(2)合同额5000元以上,按合同额的0.5—0.8%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