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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日期:2007-3-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①设立依据:豫科成字[1995]19号、三政[1994]014号。河南省科委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科委《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的意见、三门峡市政府印发《三门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

②申报材料:(1)科技成果鉴定:A、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B、技术资料;(2)科技成果奖励:A、科技进步奖励申报书,B、技术资料,C、有关证明材料等。

③工作流程:窗口受理—审查申报材料—打印《受理凭单》—打印《办理凭单》—办结。

④承诺时限:科技成果鉴定(即办);科技成果奖励一年一次。

⑤收费依据及标准:河南省物价局函关于对河南省科技奖励评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1996)豫价费函字16号文件。科技成果奖励评审费,200元/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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