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豫建[1997]41号文《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三招字(2000)第02号文《建设
⑵ 建设部第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2、申报材料(招标单位资质):
⑴招标申请(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人印鉴;
⑵ 建设规划许可证;
⑶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表;
⑷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须提供符合三招字(2000)第02号文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招标的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
⑹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①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有法人营业执照;②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
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③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⑤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的专业力量;⑥具有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⑦法人代表、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标准要求;⑧招标代理业绩符合标准要求;⑨注册资金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