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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许可审核

[日期:2007-3-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1 设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建设部令48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2
、审核条件: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提供下列材料:
市政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申报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企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企业申报升级、除应提供以上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财务决算年报表;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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