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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评审认定办法》 二、程序 1、评估委托人向备案机关提交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申请书; 2、备案机关对矿业权评估报告进行审查; 3、备案机关制作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责任表; 4、备案机关出具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书。
三、要件
1、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申请书; 2、矿业权评估报告原件;
3、原发证机关负责核实的勘察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范围无争议、无重叠的证明材料;
4、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时限 自评估委托人向备案机关提交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申请书和所有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做出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