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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广告经营登记程序指南

[日期:2007-3-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临时性广告经营登记程序指南

临时性广告经营申请,应当在活动举办三十日前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后 予以受理,在受理后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临时性广告经营登记提交文件

    一、广告经营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的,包括广告经营时间、地点、广告经营范围、广告征集地域、广告收费标准等内容的申请报告。

    二、活动主办单位委托广告经营单位承办广告业务的委托书和双方各自权利、义务的协议书。

    三、主办单位就该项活动合法性、公益性所提出的可行性报告。

    四、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可行性报告的批准文件。

    五、广告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

    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临时性广告经营机构及其职能的文件。

    七、临时性广告经营机构的广告专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名单、广告管理制度。

    八、经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认可的经费预算书。广告管理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临时性广告经营登记收费标准

《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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