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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心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日期:2006-10-31] 来源:西部在线  作者:admin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4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近日,记者就我市如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的准备工作和群众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采访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乔心冰。
    记者:国家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何重要意义?   
    乔心冰: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而质量安全是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是导致贸易争端的重要原因,也是一些国家设置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借口。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必将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更好地拓展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市场潜力,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
    记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了哪八项基本制度?
    乔心冰: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主要设立了八项基本制度: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制度。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强制性实施制度。三是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四是农产品包装与标识制度。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六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度。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记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哪“六个禁止”? 
    乔心冰:一是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二是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三是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四是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五是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六是禁止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等农产品质量标志。
    记者:我市将如何加强蔬菜质量监管,确保居民吃上“放心菜”?
    乔心冰:为了保证居民吃上“放心菜”,我市从2002年已经开始对全市蔬菜主要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进行农药残留例行速测,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的监管。目前,依据不同情况计划实行三项蔬菜质量安全控制制度,一是批发市场先期实行市场准入制,所有蔬菜全面进行检测和监管。二是农贸市场、蔬菜超市和蔬菜生产基地实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定期抽样检测,动态管理。三是推行蔬菜质量安全认证制度,开展蔬菜无公害认证、绿色和有机认证,实现我市所供市区的蔬菜90%经过无公害蔬菜、绿色食品蔬菜或者有机食品蔬菜认证,最终在全市全面实施蔬菜市场准入制度。
    记者: 近年来,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后工作重点是什么?
    乔心冰:近年来,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一直保持全省领先水平,一是基本建成了市有检测中心、县有检测站、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有检测室的“两级三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二是建设了一批无公害生产基地。全市共有49个基地通过了省无公害管理委员会认定并颁证挂牌,无公害农产品面积达到90余万亩,所占比重在全省排名第二位。三是制定了蔬菜、烟草、果品、食用菌、畜禽等57个品种91个无公害生产技术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四是开展了果品蔬菜农药残留状况监测和苹果质量监测。
    今后一个时期,一是要把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让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以保障消费安全和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为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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