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三门峡 | 政务公开 | 公众服务 | 互动交流 | 本站首页  
阅读新闻

李文慧同志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06-9-22]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作者:admin [字体:  ]

李文慧同志
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10月27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的这次会议是三门峡市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市工作会议,也是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刚刚闭幕之后,我市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这对于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妇女儿童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刚才,大会对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湖滨区等六部门还要作典型发言。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向多年来为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作出贡献的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和全市妇女儿童表示亲切的慰问!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我市妇女儿童占全市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妇女儿童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全市人民的整体素质,广大妇女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重要力量,其作用和积极性的发挥关系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因此,我们要从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大局出发,站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不管是研究妇女儿童工作,还是从事妇女儿童工作,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大局来考虑,而不仅仅是把它当作一项单项工作或者部门工作来对待。要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和权利,促进妇女儿童工作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市委、市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始终把妇女儿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从切实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入手,大力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逐步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积极优化妇女就业结构,不断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切实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三门峡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三门峡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加强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健全了有效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工作机制,强化了对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切实推进“两规划”的贯彻实施,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结合当前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成绩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妇女参政比例有所增长。目前,全市有女干部18727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39%;6个县(市)区配备县级女干部17名,8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有92%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市直、县直女领导干部的配备也分别达到了59%和63%。二是妇女就业与再就业力度加大。全市有1.06万名下岗女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占再就业人员总量的41%。三是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2004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初中巩固率达96%;高中以上在校女生比例也有所提高。四是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继续改善。2004年,全市城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4.15%,农村达82.60%;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44.84/10万下降到36.14/10万,婴儿死亡率降到了10.72‰。五是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目前,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前不久,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受到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表彰,这说明我们这些年所采取的措施见到了成效。国家的表彰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极大地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这次表彰,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贫困地区及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教育、人身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城镇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困难依然很大,有些地方和企业落实妇女劳动权益保护及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力;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日益严重;家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县(市)区和部门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工作经费落实方面还不够到位等等。这些情况足以表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还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我们一定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提高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健康发展。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任务
  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建设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为广大妇女广泛参与现代化建设、施展聪明才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进一步代表好、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精神支撑、机制保障和物质条件。新时期,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十一五”规划。“十一五”规划是2005-2010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总体规划,这里面不仅有经济指标,更重要的是还包含有一系列的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因此,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时,一定要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为“十一五”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有重点、分类别地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民主法制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统筹安排,促使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加大专项经费投入,特别是要保障实现重点难点指标的经费投入,确保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二,认真做好“两规划”中期评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为目的,认真抓好“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指导,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实施“两规划”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实现“两规划”各项发展目标。这里,我要强调三点:一是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是制定、实施、评估“两规划”的责任单位,一定要把“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抓好分级、分部门的自我监测评估。同时,要切实抓好实施“两规划”的年度监测,建立健全性别统计制度,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实施“两规划”的进展状况,把握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提高工作成效。统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搜集整理妇女儿童的统计数字,为我市明年3月底如期完成监测评估报告提供可靠数据。二是明确评估重点,着重评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实施“两规划”的重视程度、建立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发展工作机制的状况、落实“两规划”发展目标的情况。三是做好评估的后续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总结和推广实施“两规划”的新经验、新做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实施“两规划”真正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行为。
  第三,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一是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各地要充分利用扶贫开发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帮助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继续对妇女脱贫采取优惠政策,倡导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救助贫困妇女及女童的项目和工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农村卫生保健服务,采取有效办法,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加大对农村教育事业的投入,解决儿童失学、辍学问题。二是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要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提高妇女综合素质,重视和开发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拓展就业领域,增加妇女就业机会;进一步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三是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打击、管理、防范和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加强日常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防拐、打拐力度。四是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要抓紧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残害、遗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要加强宣传,积极倡导少生优生的社会新风。
  三、加强领导,努力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
  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也是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不断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妇女儿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妇女儿童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关系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管理妇女儿童工作,是政府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本地、本部门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职能“错位”和“缺位”问题。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更好地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制度、资金、组织保障。充分调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负起责任,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重视和强化督促、检查职能,不断探索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督办反馈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实施“两规划”、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高度重视,限期给予解决问题。
  (三)加强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突出制度建设,深入贯彻《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妨碍妇女儿童发展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行政职责权限,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履行好自身应承担的各项职责。
  (四)加强能力建设。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作为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主要工作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能力建设,确保办公室人员到位,落实工作经费,为办公室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统筹规划、协调推动的能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能力,面向社会、宣传动员的能力,整合资源、团结协作的能力,更好地履行所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能。
  同志们,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阅读:857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的通知 录入:
下一篇: 评论】 【推荐】 【打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