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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6-9-22]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作者:admin [字体: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的通

  三政办〔2005〕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状况,落实集约用地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4〕101号)精神,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土地利用情况特别是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已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也影响了政府对土地的科学、有效管理。全面查清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对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进行科学安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这次调查任务。
  二、调查的任务和方案
  (一)调查任务
  通过航空遥感制作正射影像图,以此图作为地籍更新调查的工作底图;充分利用原有的地籍资料进行权属调查(或核查);解析法实地测定界址点;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分类(试行)》标准,全面查清城市、县城、建制镇、独立工矿、乡政府所在地范围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位置以及土地利用情况等,掌握准确的城镇土地基础数据;查清土地权属状况;查清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数量和分布;查清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结构和行业用地的分布、数量;查清城镇及其内部不同区位条件下土地利用率、土地容积率、建筑容积率等,合理评价城镇土地利用强度和土地利用潜力;逐渐实现土地登记的全覆盖;逐级建立数据库、备案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城镇土地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建立调查成果的社会化应用及服务机制。
  (二)调查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程,开展城镇更新调查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1.航空遥感调查法,即利用航空遥感技术,在航空正射影像图的基础上,解析法进行地籍更新调查;2.解析法;3.部分解析法。为提高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结合我市实际,城市及县城所在地采用方案一,建制镇和独立工矿采用方案二,乡政府所在地采用方案三。
  三、工作要求
  此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城镇土地更新调查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三门峡市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调查的统一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调查任务。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二)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市区城镇更新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强化对全市调查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城市及县城的调查方案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报省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实施;一般建制镇、独立工矿、乡政府所在地的调查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市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实施。
  (三)保障调查工作经费。各级财政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保证调查经费,所需经费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
  (四)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实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外业、内业和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的每一阶段成果,均须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实行自检、专检、预检和验收的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成果质量。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 件

  三门峡市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赵光超(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志星(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丁宏俊(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徐景厚(市发展改革委助理调研员)
    田金志(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瑞平(市建委副主任)
    王爱国(市国资委纪委书记)
    梅迎宾(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
    韩保健(市园林局副局长)
    陈丽萍(市城管局纪检组长)
    水贤礼(湖滨区政府副区长)
    王道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阴旭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国土资源局。阴旭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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