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三政办〔2005〕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是运用科学的规划方法,客观、全面地查清调查区内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及分布情况。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我市应于2006年底前完成二类调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二类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类调查是森林资源调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强林业和生态建设、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在林业和生态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开展二类调查工作,对于摸清全市森林资源实际情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对我市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实施情况的一次检验。
我市自1999年以来未开展二类调查工作,森林资源家底不清,与新时期林业发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与科学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要求不相适应。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新时期抓好二类调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二类调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二类调查工作的开展。
二、二类调查的范围、任务和要求
这次二类调查的范围是县级行政范围内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及非林地。要查清行政区域内各种地类(林地和非林地)和各森林类别(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的面积及权属;查清各类森林、林木的蓄积量、生长量和枯损量,四旁树的株数、蓄积、林木占地面积及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现状;详细记载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因素;收集、验证或编制(建立)有关森林调查、经营数表(模型);根据森林经营条件、前期主要经营措施与经营成效,提出初步的森林经营、保护和利用措施等建议;汇总调查结果,建立森林资源信息系统,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和更新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进行森林植被、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森林更新、森林土壤、森林生态功能等专项调查。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的要求,组织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调查,调查质量等级要达到省标良级以上。调查结束后,要逐级上报调查表、图、调查报告和电子数据库等成果材料,作为编制市、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依据。
三、加强领导,保障二类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加强对二类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三门峡市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定期研究部署二类调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各级财政部门要列出专项经费,保证调查工作资金落实到位。各级林业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层层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质量追究制度、调查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调查会议制度等,按照“统一组织、全员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考核”原则,切实加强二类调查的技术培训,整合当地的技术力量,要强化对技术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调查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