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三政办〔2005〕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为实现我市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创造良好交通条件,根据《河南省干线及县乡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纪要》(豫政阅〔2003〕1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可持续的发展观,积极探索和鼓励社会力量办交通,推进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2004年公路普查中不通油(砼)路的行政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今年全面铺开,2006年基本实现通油(砼)路,2007年全部通油(砼)路。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县乡投入为主、上级适当补助”的原则。
(二)坚持“谁积极,优先支持谁”的原则,鼓励积极性高、行动迅速的县乡村提前完成“村村通”建设任务。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努力做到“四个尽量”,即尽量利用老路基和当地材料;尽量不拆迁;尽量修水泥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资,减轻群众负担。
(四)坚持多渠道筹措建养资金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办交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将名单于2005年7月20日前报市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长是“村村通”工程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所在地的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交通部门是工程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和具体组织实施者。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各尽其责、主动配合、积极支持,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严格项目管理。“村村通”计划由市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市)、区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计划,制定全市总体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市财政局按照计划将补助资金通过县(市)、区财政部门拨付给县(市)、区县乡公路管理部门。拨款原则上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各县(市)、区“村村通”工程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拨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第二次依据验收情况补齐剩余资金。对没有列入2005年市计划但积极性高的行政村,由县(市)、区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市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提前施工,优先列入2006年计划,并按照2006年标准补助资金。
(三)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质量责任制。市财政部门根据计划并以实际验收里程为准,要给予“村村通”工程一定的资金补助(标准另行下达)。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以每公里不小于1万元的标准配套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各乡(镇)、村筹措剩余资金并保障工程实施。各乡(镇)政府是“村村通”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主体,负责施工质量的控制、管理;各县(市)、区交通部门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各级“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或以任何其他名义挤占“村村通”建设资金。工程竣工后,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市“村村通”有关质量要求组织验收;市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随机抽查,抽检比例不小于20%。依据抽查验收的评定结果(评定办法另下文通知),下达最终补助计划。对完成2005年市计划并经验收合格的县(市)、区,全额拨付补助资金;对完不成2005年市计划或验收不合格的,收回年度计划,不再安排补助资金。
(二)严格项目建设标准
1.“村村通”原则上按山岭重丘四级标准修建,路基宽一般为5.5m,最低不得少于4.5m,路面宽度不低于3.5m,保证排水畅通,路基稳定。确因特殊原因需降低标准的,必须由乡(镇)政府向交通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2.“村村通”路面一般要求建设水泥路,按照《三门峡市“村村通”工程简易施工手册》组织施工。铺设沥青路面的,要按照交通部《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
3.“村村通”道路原则上修到村委或学校,建设里程以普查里程为准,补助以建设里程为准;超出普查部分,不予补助。
(三)保证项目质量,进一步搞好养护工作。各乡(镇)政府作为工程建设质量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村村通”工程施工的“工、料、机”管理,选择好施工队伍,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各县(市)、区交通部门要加强技术管理,做好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实行挂牌上岗;要聘请社会各届人士,作为义务质量监督员,监督工程质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工程建成后,由乡(镇)、村负责养护管理,各乡(镇)、村要指定专人做好乡村道路的养护工作,确保路基稳定、路面清洁无病害。同时,要因地制宜做好村道绿化工作,确保有条件的村道至少有两排树。
附件:1.三门峡市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三门峡市农村“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张君贵(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清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单向东(市交通局局长)
高从民(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战荣(市财政局局长)
郭力军(市交通局副局长)
范西荣(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雷 萍(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郭力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范西荣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张五太(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能源科科长、姜世明(市交通局县乡公路管理处处长)、杜燕萍(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为办公室成员。市县乡公路管理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公路建设政策,组织实施“村村通”工程建设工作。
二、研究制定适合我市情况的“村村通”建设办法,并负责宣传和解释相关政策。
三、提出资金拨付方案,由市财政实施。
四、提出年度“村村通”计划方案,由市发展改革、交通部门联合下达。
五、提供有关“村村通”数据资料。
六、制定“村村通”工程技术管理方案。
七、督查工程质量,组织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