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05年大中专
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政办〔2005〕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事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200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一日
关于做好2005年大中专毕业生
就业工作的意见
市人事局 市教育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发展改革委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为切实做好200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5〕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5年,我市预计有680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数量增幅较大,就业形势严峻。做好今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我市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宏伟目标的实现、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人事、教育、劳动保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各大中专院校要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院校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毕业生面向基层、艰苦创业的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先进经验,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拓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
市、县、乡各级党政机关(含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都要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录用,首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的,同等条件的报考人员高校毕业生优先。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清理整顿乡镇干部队伍,清退不合格中小学教师,空出岗位优先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尽量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大力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建立和完善有关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方面的保障制度。积极鼓励并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为大中专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对到上述地区工作的,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和档案可迁转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由市、县两级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服务,当地财政要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到西部和贫困地区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制订优惠政策,努力留住、用好属于我市生源的高层次毕业生,同时吸引更多知名高校属于外地生源的优秀毕业生来我市就业。各县(市)、区政府要抓住大中专毕业生相对充裕的有利时机,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需要,搞好人才储备。
三、全面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各大中专院校要构建符合“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的更加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把就业指导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队伍建设,配备专门人员,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加快建设共享、规范、高效的毕业生就业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大中专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协作性、区域性市场,发展并完善校园市场,实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逐步建立就业需求信息收集、发布机制,搞好市场信息的后续开发和有效利用。高度重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网上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在2005年底前,各大中专院校都要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站。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进行欺诈、损害毕业生权益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各大中专院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地区就业。要把思想教育与解决毕业生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长线专业学生以及就业压力较大的女生实现就业。
四、不断深化大中专院校教育教学改革
各大中专院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要以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为重点,加强并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将实习基地、社会实践基地与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职业院校要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积极推进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教育培训工作。
五、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和督查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监测体系,科学、准确、快速地报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就业率。大中专院校要加强对就业情况的统计,及时掌握就业进展状况。市人事、教育、劳动保障、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