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传染病医院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政办〔2004〕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传染病医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三门峡市传染病医院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和《河南省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非典救治传染病医院和传染科建设的意见》(豫非典办〔2003〕1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成立三门峡市传染病医院,挂三门峡市第二人民医院牌子。三门峡市传染病医院隶属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管理,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一、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开展工作,承担全市各种传染病、流行病以及各种药物食物中毒、职业伤害等传染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治疗、护理工作,依法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三门峡市传染病医院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全院各项行政事务工作和保卫工作。
(二)医务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院医疗救治工作规划和计划;制定医疗救治质量标准,提出质控方案,对医疗工作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定期进行全院医疗质量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协调各医疗、医技科室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重大急救、抢救和院内外会诊工作;负责医疗工作的内外联系,处理日常医疗事务;制定各级医务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下级医疗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护理部
制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规划,检查护理工作质量;制定和修订全院护理技术常规,检查指导各种基础护理和分级护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指导各科室护士长的业务工作;协调各科室护理工作关系,合理调配护理人员;组织全院护理教学培训工作,开发和应用护理新技术。
(四)门诊部
组织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开展门诊、急诊诊疗工作,保证各科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门诊、急诊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提高门诊、急诊工作质量;组织领导门诊、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健康教育、卫生宣传、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处理门诊急诊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五)预防保健科
负责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参与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及监测工作;开展传染病及非传染性疾病的登记、报告及监测工作;参与医院内感染管理、驾驶监控,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六)财务科
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工作。
(七)总务科
负责组织基本建设工程和总体布局的设计;参与环境保护,控制“三废”污染,负责医院绿化、美化、卫生清扫、被服洗染、太平间管理等工作;负责医院房屋使用、维修、安全及档案管理,保障医疗、行政、后勤、生活用房的合理安排和分配;承担医院供水、供电、供气、采暖、制冷和通讯设备的维修与管理工作;负责医院病人、职工的伙食供应和食堂管理。
(八)保卫科
负责防盗、防火、防爆和防破坏工作;负责医院安全生产和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工作和生活秩序;参与调查重大灾害及医疗事故;完善安全保卫措施,协同有关科室做好机要、财会、库房、剧毒药品、危险药品仓库等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三门峡市传染病医院事业编制80名,其中:院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副院长3名)。
所需人员从市中心医院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