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2008年9月9日)
三发〔2008〕22号
为了进一步加快改革创新步伐,认真落实好我省在中国科协第十届年会上实施的高层次人才“兴豫之光”行动计划,打造人才高地,为三门峡市跻身中原第一梯队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决定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人才战略思想,大力实施和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紧紧围绕省高层人才“兴豫之光”行动计划,进一步引进智力,促进合作,加快发展。
二、积极参加省高层次人才“兴豫之光”行动计划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在中国科协第十届年会上实施高层次人才“兴豫之光”行动计划的通知》(豫人〔2008〕6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一)引进对象。根据省“兴豫之光”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引进工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冶金、采选矿、果品加工、园艺、蔬菜、畜牧、烟草、旅游开发、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对外贸易管理、民商法学、项目运作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条件。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士生年龄在35岁以下,博士生年龄在40岁左右。
(三)引进计划。
1、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分别聘请3-5名两院院士或高层专家,作为市委、市政府高级咨询参谋和顾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和具体指导。
2、引进博士生30名,其中10名担任科技副县(市、区)长(助理),负责全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的咨询论证;其余20名作为特殊人才,引进到市直相关单位工作。
3、引进硕士生100名,其中一部分到各乡、镇担任科技副乡、镇长(助理),负责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的咨询论证;另一部分到市直相关单位工作。
(四)引进方式。采用公开选拔的方式。
三、组织领导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从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有效发挥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出发,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新格局。
(二)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管好管活的要求,积极优化人才环境,提供全力服务,认真为引进人才解决好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持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
(三)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宣传、信息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OO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