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以来,湖滨区法院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进一步推行“阳光审判”,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该院推行“阳光审判”以来,审结案件的上诉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来访人数下降52.4%。
在立案环节,该院公开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收费标准、司法救助标准,同时实行审务公开,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等,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龙”服务。在审理环节,该院要求所有案件开庭审理前、合议庭确定后,要依法告知当事人。在执行环节,该院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公开执行费用的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执行费缓、减、免交的基本条件和程序;进行变现时,该院要求公开选择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并及时公告;执行款物执行到位后,要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