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三门峡 | 政务公开 | 公众服务 | 互动交流 | 本站首页  
阅读新闻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日期:2008-4-29] 来源:西部在线  作者: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永键 [字体:  ]
2007年检察工作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了质量和效果相统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83人,提起公诉2955人,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把黑恶势力犯罪、商业贿赂犯罪、严重经济犯罪、“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对省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许翔等15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等一批重大恶性犯罪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从重从快打击,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坚持了力度和重点相一致。把大案要案、社会关注行业和领域发生的案件、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查办重点,加大力度,集中突破。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强统一指挥和协调,形成上下一体、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整体办案格局。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6件106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55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件52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2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坚持了监督与配合相结合。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1件50人,其中36件42人已被作出生效有罪判决;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件3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87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9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2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创新实施监管过程同步监督办法;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共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617人。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57件;对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裁定,劝说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二、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着力增强服务和谐三门峡建设的效果
    坚持把服务和谐三门峡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出发点,主动协调,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统一执法思想和尺度。坚持区别对待原则,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逮捕和起诉,做到当宽则宽。共对166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对70名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无进京涉检(有理)上访年”活动,深化“大首办”工作机制,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56件,受理控告、申诉62件;办理上级交办案件19件,办结率100%,息诉率95%。注重依法办案与教育疏导相结合,做到对申诉人反映的问题调查落实到位,适用法律到位,解决问题到位,思想疏导到位,息访息诉到位。全市检察机关连续三年保持涉检进京(有理)零上访和无涉检赴省集体访。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和社会预防,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人员达3万人(次)。对侵占“洛三”高速公路系列土地补偿款案整理分析,制成警示教育片发放预防网络单位,该片被高检院选为典型案例之一,在全国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展览中展出。
    三、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政治立检,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廉政教育,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队伍、指导实践。坚持弘扬正气,高扬时代主旋律,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有16个集体、3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团支部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灵宝市检察院白洁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卢氏县检察院闫咏雪被评为“全省十佳女检察官”。以白洁为原型拍摄的电影《女检察官》在全国公映,引起良好反响。
    坚持文化育检,提升文化素质。实施“六百工程”,开设“百警讲坛”,采取请专家学者和干警上台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专题讲座76期;开辟“百警论坛”,编发调研文章280余篇;开展“百警书评”,干警撰写读书心得480余篇;组织“百警论剑”,就疑难案例和法学新观点、新思维展开论辩;在局域网上开设“百警之声”,畅通言论渠道,倾听忠言谏语;在新闻媒体推出“百警之星”,宣传先进典型36个,鼓舞士气,光大检察形象。全市检察机关形成了浓厚的学习研究之风、干事创业之风、和谐发展之风。
    坚持科技强检,提高科技素质。成立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全面促进信息化在办案、办公、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中的应用。分四个层次组织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测试,提高了干警计算机应用水平。完成二级、三级专线网图像、音频数据统一对接,统一升级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利用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工作交流,提高了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
    坚持业务砺检,提高业务技能。加强岗位培训,开展岗位大练兵,举办业务实践研讨会、工作技能交流会等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了学业务、赛技能的热潮。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考试考核中,市院机关在市直政法机关、检察系统在政法系统分别荣获第一;我市检察干警优秀率达98.2%,高出全省检察系统1.2个百分点。在2007年的司法考试中,全市检察干警通过率为28.75%,高出全市10个百分点。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竞赛中,我市代表队荣获团体第一名。
    坚持服务大局,提高宗旨意识。出台了《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为和谐三门峡建设服务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开展渑池县洪阳镇崤店村的文明共建工作和陕县李村乡古店村的驻村帮扶工作,为文明共建村捐赠电脑10余台,捐建村医务室、篮球场、安全饮水工程;为帮扶村完成了80个搬迁户的基建和水电配套工程,投资修建“连心桥”;组织专家到帮扶村、文明共建村开展“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贴近群众,办好实事。先后三次组织干警为帮扶村、文明共建村、卢氏灾区捐款,帮助整修校舍,救助困难学生,帮助灾后重建,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四、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监督法,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重要情况、重大活动向人大报告,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8月份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人大常委会交办和人大代表转交的5件案事件,已全部办结,并及时反馈。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一律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提出监督意见。共监督“三类案件”9件 13人,对促进依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开展“举报宣传周”、“反渎职侵权宣传月”等活动,完善特约检察员制度、检务公开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制度,向社会适时通报检察工作部署和业务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建立完善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机制,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对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实行备案审查,拟作撤案、不起诉决定的,须经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批。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侦查行为,促进文明办案。开展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取保候审情况调研督查,进一步完善了职务犯罪案件取保候审有关规定。对在检察环节终结的自侦案件回访监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008年检察工作意见
    2008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见成效;以“素质提升工程”为载体,在强化队伍法律监督能力上见成效;以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为动力,在提升整体水平和检察形象上见成效,努力为和谐三门峡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上见成效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坚持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把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生诉求贯穿检察工作的始终,做到履行职责着眼全局,司法办案服务发展。坚持科学发展理念,以检察业务为中心,全面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建设,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努力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见成效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认真贯彻十七大关于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要求,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狠抓源头治理,讲究处置策略,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更好地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以“素质提升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在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上见成效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检察队伍。广泛宣传“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白洁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人才强检战略,逐步改善检察队伍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谐理念、和谐文化,营造有利于检察人员施展才华、干事创业的和谐人际关系,形成各尽其能、和睦相处的发展局面。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龙头位置,强化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以领导班子作风的端正带动检察机关风气的端正。
    四、以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提高工作标准,在提升工作水平和检察形象上见成效
    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围绕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执法岗位、执法质量保障和执法责任追究规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认真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对检察权运行情况的监督。健全完善检察一体化机制,切实把工作定位放在统筹基层院全面发展上来,更好地解决基层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和工作制度创新,不断增强检察事业的发展活力,努力使全市检察机关在业务工作上有新突破,在队伍建设有新成效,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在社会形象上有新提高。
阅读:279
上一篇:关于三门峡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 录入:采集程序
下一篇: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评论】 【推荐】 【打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