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文〔2008〕22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批复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们联合提出的《关于提高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请示》(三民文〔2008〕5号)悉。经研究,同意从2008年1月起将市区低保标准从现在的165元提高到180元。此复。
二○○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