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三门峡 | 政务公开 | 公众服务 | 互动交流 | 本站首页  
阅读新闻

关于落实200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日期:2008-3-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三政办〔2008〕8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
200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8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08〕22号)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发,请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落实情况分别于2008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以电子公文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
  一、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加快实施新一轮百户重点企业和50户高成长性企业发展规划,加大政府资金引导性投入,完善动态管理和激励机制,突出抓好654个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680亿元。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战略重组,积极开展行业内企业兼并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加快形成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特色突出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
  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国资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深度开发郑汴洛沿黄“三点一线”,加快伏牛山生态旅游景区整体开发。
  由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和渑池县、陕县、灵宝市、卢氏县政府负责落实。
  3.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坚持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和补贴制度。继续推进国家优质小麦基地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集中使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产粮大县,力争粮食产量保持在500亿公斤左右。
  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开发办、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4.继续推进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推进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落实生猪和奶业生产扶持政策。
  由市农业局(畜牧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5.切实抓好“菜篮子”,增加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
  由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6.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
  由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7.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入手,因地制宜、搞好规划、分类指导,增加并整合支农资金,加快农村饮水、道路、电力、沼气、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用三年时间有效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改造县乡公路7000公里、通村公路8000公里,解决200万以上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增农村户用沼气50万户,建成1万个农村便民超市、8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2000个“农家书屋”,实现3911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扶持1万个村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供电公司、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8.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大型灌区节水改造。
  由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9.正确处理新区建设与老城改造的关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内涵式发展,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城镇化率。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0.推进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坚持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争取2010年全面完成都市村庄改造任务。加快老城区“退二进三”步伐,把老城区改造与特色街区建设、服务业发展结合起来,优化城区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燃气输配网络,加快县城、重点镇供排水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支持建设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抓好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建设宜居城市。
  由市建委、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1.继续在生产力布局、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支持豫北、豫西、豫西南地区加快发展。支持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12.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由市文化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3.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
  由市文化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4.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搞好城镇数字电影广场建设和农村电影放映。
  由市文化局、广电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5.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搞好廉政文化建设。
  由市文化局、教育局、广电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6.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重视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强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群众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
  由市文化局、科技局、司法局、卫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积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17.完善教育资助体系,着重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和城市部分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8.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体系。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分步实施100个县级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建设改造。
  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9.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机制。抓好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统一实施县级以上医院药品网上招标采购,实现同种药品全省同价。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
  由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0.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大力促进全民创业,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和平等就业制度。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万人,建立“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长效机制。
  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1.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残疾人就业工作。
  由市教育局、人事局、民政局、残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2.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打造劳务输出品牌。搞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实施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解决好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由市劳动保障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3.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做实个人账户。从今年起再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
  由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4.把高风险行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逐步将农村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率达到40%。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由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5.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全面完成六大国有煤矿581.4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
  由市发展改革委、房管局和义马市、渑池县、陕县政府负责落实。
  26.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积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和加强城市社区功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做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由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由市安监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8.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支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不断提高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质量。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由市民政局、人防办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29.着力推动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实施,以创建林业生态县为载体,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土地空间,优化林业生态建设布局,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力争经过五年努力,全省80%的县(市)建成林业生态县,林木覆盖率达到28.3%。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目标考核奖惩。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财政投入。加快科技兴林步伐,大力推进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产业工程建设。今年完成投资61.3亿元,建成林业生态县16个,绿化村镇1万个,新增生态廊道绿化面积55.2万亩,新增造林面积420万亩以上。开展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等创建活动。
  由市林业局、园林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30.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严格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实行以奖代补、强制政府采购等措施,促进节能减排。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实行淘汰落后产能与新建项目挂钩制度。推进电源建设“上大压小”,积极开展节能环保发电调度试点。加快淘汰电力、水泥、钢铁、焦炭、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防止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强重点领域、行业和企业节能降耗,突出抓好年耗能5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工作。
  由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环保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31.严格土地管理,引导企业积极利用山地、荒地和劣质地建设项目,减少非生产性用地。继续开展土地“三项整治”,加强对闲置和低效土地的利用。搞好关闭砖瓦窑厂土地复垦工作。积极推广新型墙材,县以上城市全面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
  由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建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32.抓好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编制11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实施搬迁、停产或限期治理,完成150家铁合金、棕刚玉、电石等企业的污染治理。各类燃煤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并达标稳定运行。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省辖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加装脱氮装置。
  由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33.编制实施循环经济推进方案,用好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政策,全面推动资源型工业和农业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加快示范企业、示范技术、示范园区等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广水泥行业低温余热发电、城市中水回用、矿井瓦斯抽采、发电余热制冷等先进技术。着力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大力推进废旧资源再生利用。
  由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34.坚持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形成参与国内外经济合作与竞争新优势。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办好第五届河南投资贸易洽谈会、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等大型商贸文化活动,积极参办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中心城市、重要产业带、开发区为平台,鼓励和促进境内外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公益性基础设施等领域。严格限制引进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大通关建设,完善落实外商投资无偿代理制和投资便利化措施。提高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增强招商引资实效。
  由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服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35.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积极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升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档次,继续巩固机电、纺织、服装等优势产品出口,积极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出口。积极扩大原材料和关键设备、先进技术进口。
  由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36.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增强忧患意识、节俭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健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把各方面工作引导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轨道上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反对虚报浮夸、弄虚作假,力戒浮躁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牢记“两个务必”,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修建楼堂馆所,严格公费出国出境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搞好廉政和效能监察。继续抓好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公路“三乱”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阅读:337
上一篇: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的意见 录入:smxsyw
下一篇: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的实施意见 评论】 【推荐】 【打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