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阅〔2007〕30号
苏 新 华 同 志
在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点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根据录音整理)
一、充分肯定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
今年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呈现出速度加快、质量提高、结构改善、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1-8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63.5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增速连续8个月居全省第一;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0.87亿元,增长21.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63亿元,增长38.9%,增速居全省第一,总量居全省第九。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政策落实,实现了“十一五”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是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持续增加。1-8月份,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9万人的89.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23万人的100.3%,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434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500人的96.4%。
二是各项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1-8月份,全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6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000万元的85.6%;回收贷款2851.5万元,回收率达96.6%。落实各项就业补贴3651万元,为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和吸纳就业的企业减免税费233.1万元,免收个体工商管理费214万元。
三是对全市“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1390户“零就业家庭”全部消除,帮助2705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投入762.5万元购买公益性岗位3365个,安置2050名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四是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不断扩大,转移人数达到30.66万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得益于积极就业政策的贯彻实施,同时也凝结着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和辛勤汗水。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参加会议的同志们和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虽然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我们面临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从客观上讲,今后几年,我市城镇每年劳动力供求矛盾仍然突出,农村有30万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等新的就业需求不断增加,人员素质与岗位技能要求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也日益显现,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将长期并存。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工作,任务依然相当繁重。从主观上看,还有一些地方对就业再就业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摆上重要位置,研究不够,抓得不紧。一些地方就业资金安排不足,存在单纯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现象;一些地方公共就业服务投入不足,基础服务设施落后,服务功能不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发挥得不够好。特别是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担保机构没有建立、发放进度很不平衡。
就业是民生之本。当前,我市正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的关键时期,只有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才能持续稳定增长,扩大内需才有基础和保证,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保持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因此,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同志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今后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三、扎实做好今年后几个月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政策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就业再就业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坚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努力把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变成促进就业不断扩大的过程,把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变成对就业拉动能力逐步提高的过程,把城乡二元经济转换的过程变成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同时,要抓好中央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别要认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07〕81号)精神,抓紧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落实措施。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把政策贯彻到基层,送到老百姓手中。要突出重点,把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岗位补贴等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补贴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就业资金投入,确保就业工作的需要。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政策全面落实,防止出现“棚架”现象。
二要强化措施和机制,扎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近几年,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一直列入省、市政府就业再就业目标进行考核。就上半年的进度看,我市这项工作比较落后,仅完成3000万元的30.1%,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二。6个县(市、区)没有一个做到时间、任务过半,其中两个县(市)上半年进度为零。这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超常规措施,力争在剩余的三个多月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一是尽快建立担保机构,形成小额贷款良性运作机制。市政府已分别以三政〔2005〕38号和三政〔2006〕19号文件要求县级成立担保机构,但目前除义马市、灵宝市、渑池县已经成立外,陕县、卢氏县还没有成立,在全省也只有我市县级担保机构没有完全建立。这里我再强调一下,没有成立担保机构的县(区)必须于10底前成立担保机构,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办公场所全部落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调整后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豫政〔2007〕81号文件已经把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等各类创业者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范围,贷款额度由3万元调整为5万元,贷款期限延长2年。同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也纳入了范围。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金融部门要密切配合,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三是确保到期贷款按时回收。我市今年进入了还款高峰期,全市有3700多万元到期贷款,必须做好贷款回收工作。个别县(市)逾期贷款比较多,回收率偏低,直接影响小额贷款工作的良性循环。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要密切配合,专人负责,做好贷款的回收工作,确保到期贷款全部按时回收。
三要大力推动创业促就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创业培训、项目交流、开业指导、创业咨询、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一条龙”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开展全面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园区和创业示范基地。要在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的同时,尽快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要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作用,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及时发放贷款,全力支持自主创业。同时,要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帮扶工作。“今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承诺,也是我们就业工作的重点。上半年全市虽然已基本消除了“零就业家庭”,但以后可能还会出现。各县(市、区)要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基层组织的作用,将再就业援助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结合起来,实行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措施,确保“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要认真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大力开展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畅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对困难大学生进行就业援助,使大学生求职有门、就业有路、困难有助,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实现就业。
四要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义马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7个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城市之一,一定要加快工作进度,年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现行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水平。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坚决打击用工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权益。要加强失业调控,进一步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探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的工作机制。要做好并轨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工作,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避免引发各种矛盾和突发事件,切实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五要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随着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促进就业、劳务输出、规范用工和社会保险服务中的作用日益显现。要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做到基层平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抓紧理顺站所管理体制,积极推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由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垂直管理。目前,开封、济源两市已全部解决了所属县(市、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垂直管理问题,义马市、灵宝市也实现了垂直管理,其他县(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