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阅〔2007〕26号
按: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情况予以印发。
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李文慧同志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苏新华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计划、发展改革、财税、金融、劳动保障、人事、审计、工业园等方面的工作和人大、政协联络工作。
分管或联系单位: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监察局、接待办、驻郑办、信托管理公司、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局、国税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农信办、工业园。
赵光超同志 负责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邮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或联系单位:建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工商局、地震局、人防办、城管局、园林局、建设银行、城市信用社、网通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
张君贵同志 负责开发区和农村、农业、民政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民兵、军政关系及武委会工作。
分管或联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槐扒建管局、农机局、中小企业服务局、民政局、残联、河务移民局、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烟草局、气象局、供销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
赵 艳同志 负责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和旅游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对台、妇女儿童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档案、地方史志、群团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分管或联系单位: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人口计生委、旅游局(外侨办)、民族宗教局、台办、广电网络公司。
李 琳同志 负责国资监管、工业、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石油、工农关系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工会和部、省属企业工作,协助苏新华同志分管市发展改革委职能中的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和技术改造工作。
分管或联系单位:政府国资委、安监局、黄金局、煤炭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医药总公司、供电公司、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石油公司。
张英焕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交通、贸易、保险、粮食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或联系单位:公安局、国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交通局、商务局、粮食局、盐业局、物资总公司、人保财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崔保连同志 协助张英焕同志工作。
注:分工中未列的副处级机构及事业单位,按相应隶属关系分别由有关领导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