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交费标准:商业用户3.20元/立方、居民用户2.80元/立方。
2、燃气收费时间:每月25日以前。
3、燃气收费地点:上门服务或各小区门卫处。
4、燃气报修办理机构:燃气抢险部(电话:2871717)。
5、集中供气报装办理机构:市场发展部(电话:266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