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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计委 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日期:2007-9-25] 来源:三门峡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字体:  ]

财政部 国家计委
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2005年4月8日 财综〔200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有关部门、各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2004年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调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情况,我们在《2003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编制了《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截止2004年12月31日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分别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依据执行。其中,加▲的项目为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以《收费目录》为准;凡未列入《收费目录》以及《收费目录》所列文件依据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拒绝支付。2005年1月1日以后,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或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在本通知规定《收费目录》的基础上,统一按照《收费目录》格式,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截止2004年12月31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在目录中注明哪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企业负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公布,并于2005年4月1日前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用EXCEL汇总,报软盘或通过电子邮件传送)。

附件:

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公安      
    1.外国人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94)财预字第37号,公通字[2000]99号。计价格[2003]392号
    2.外国人证件费   价费字[1992]240号,(94)财预字第37号,公通字[2000]99号
    (1)准予停留章 缴入地方国库  
    (2)居留许可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12230号
    (3)永久居留申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1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4)永久居留证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5)出入境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6)旅行证(含延期) 缴入地方国库  
    (7)准迁证 缴入地方国库  
    3.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价费字[1992]240号,价费字[1993]164号,(94)财预字第37号,公通字[2000]99号
    (1)护照(含加页、核定、加注、延期)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0]293号
    (2)入出境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3)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097号
    (4)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
    (5)台湾同胞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64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6)华侨回国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7)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
    4.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缴入中央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94)财预字第37号
  5.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价费字[19921240号,(94)财预字第37号
    (1)登陆证(含船员、台湾居民)   财综[2002]44号,计价格[2002]2883号
    (2)船员住宿证    
    (3)登轮证    
    (4)停留许可证    
    (5)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   财综[2002]44号,计价格[2002]2883号
    (6)搭靠外轮许可证    
    (7)机动车辆入出境查验卡    
  6.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 缴入中央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94)财预字第37号,
计价格[2001]523号
  7.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94)财预字第37号
  8.出海船舶、船民证件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计价格[2000]932号
    (1)出海船舶户口簿    
    (2)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    
    (3)出海船民证(含临时)    
    (4)合资船船员登陆证    
    (5)合资船船员登轮证    
    9.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94)财预字第37号
    (1)户口簿    
    (2)户口迁移证件    
    (3)暂住证卡   计价格[2002]633号
    10.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含加急费) 缴入地方国库 《居民身份证法》,价费字[1992]240号,计价格[1995]873号,计价格[1997]1485号,(94)财预字第37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
  11.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94)财预字第37号,
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
号。《道路交通安全法》
    (1)号牌(含临时)    
    (2)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3)号牌架    
  12.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94)财预字第37号,
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
号,《道路交通安全法》
  13.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94)财预字第37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道路交通安全
法》。川价发[2005]28号
  14.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道路交通安全法》
  15.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
  16.驾驶证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