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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煤管局对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再安排

[日期:2007-9-7] 来源: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作者: [字体:  ]
  为认真吸取陕县“7.29”事故教训,该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煤矿一是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单位、本辖区雨季“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二是立即开展水文地质调查,逐矿排查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并查明本矿和相邻矿井的水力联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积水渗(溃)入井下。严禁小煤矿在河流、水库等水体下从事任何采掘活动。三是全面贯彻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配备足够的探放水设备和物资,充实防治水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报。四是立即开展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严格按“五定”原则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撤人。五是要求各单位在汛期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防汛队伍时刻处于临战状态,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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