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依据和工作程序;
二、行政许可等审批项目和实施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救济途径;
三、本行政区域城市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
四、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五、各级政府人事任免、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征收标准、使用的票据和收支管理情况;
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情况;
八、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以及监督情况;
九、公务员招考录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十、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和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行政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十一、其他依照职责承诺办理的事项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