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政务信息?
《三门峡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所指的政务信息,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由政府机关掌握的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二是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三是由特定载体所反映的内容。
信息是较为抽象的概念,需要一定的载体予以承载才易为人所掌握。政务信息也不例外,过去政府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主要以纸质载体信息为主,随着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在政府机关的大规模应用,目前政府机关以胶卷、磁带、磁盘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记录的政务信息日益增加,因此,政务信息包括了这些形式载体所反映的内容。
二、什么是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哪些政府机关负有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
本市设立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监察局以及其他有关政府机关组成,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法制机构负责政务信息的合法性审查;监察部门负责对本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是政务信息公开义务人,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具体而言,政务信息公开义务人包括市和县(市)区、乡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根据法定授权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三、谁有权要求政府机关提供政务信息?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权要求政府机关向其提供有关的政务信息。
为了进一步改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加强服务的针对性,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政府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时,能够说明所需政务信息的具体用途。
四、哪些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依据和工作程序;
(二)行政许可等审批项目和实施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救济途径;
(三)本行政区域城市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
(四)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五)各级政府人事任免、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征收标准、使用的票据和收支管理情况;
(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情况;
(八)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以及监督情况;
(九)公务员招考录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十)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和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行政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十一)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十二)其他依照职责承诺办理的事项及落实情况。
五、如何使用《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是政府机关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对外说明和服务承诺。本市各政府机关应当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公民可以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了解到该机关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介绍、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和公布的具体方法、如何提出申请、处理申请的流程和答复方式、收费、救济途径等等。
由于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方式较为复杂,建议公民在获取政务信息前,详细阅读《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其具体说明选择最佳的获取方式。
六、如何使用《政务信息目录》?
《政务信息目录》是政府机关对应公开的政务信息的总汇编,分为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编制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是对政府机关的普遍性要求,编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是对政府机关的推荐性要求。
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目录》可通过何种途径查阅?
您可以通过各机关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大厅、政务信息查阅点等查阅《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目录》。
八、如何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您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一)政府公报或者其他报纸、杂志;(二)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三)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四)专门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热线;(五)在政府机关主要办公地点等地设立的政务公开厅、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信息公开栏、档案馆、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如果您需要具体了解从哪里可以获取某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可以查阅该政府机关编制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它对该机关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途径、具体方法、时限等作了详细说明。
九、政府机关为什么需要免于公开部分政务信息?
在政府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中,不少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泄露这些政务信息,会造成妨碍国家安全、损害企业或者个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的严重后果。因此,对于这类信息,政府机关将不予公开。
十、如何申请获取政务信息?
您可以在各政府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中找到各机关处理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您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到该机构所在地当场提出申请。
您在申请获取政务信息时,需要填写您的姓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建议您填写政府机构提供的《济南市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十一、提出申请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为了提高政府机关处理申请的效率,希望您在提出申请时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在提出申请前请详细阅读该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目录》,如果您所需要了解的信息已编入该机关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的,请您通过该机关的主动公开渠道去获取该信息;如果您所需要申请的信息已被编入该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请向该机关的专门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第二,取得《济南市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并认真填写(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或者在网上进行填写),对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尽量详细,如文件名称、发布日期、索取号等,尽量填写《申请表》的选填部分。第三,建议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
十二、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时应该提供哪些便利?
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及时、便民的原则。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信息查询室或者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应申请人的要求,政府机关可以提供打印、复制等服务。申请人在申请中选择以邮寄、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获取政务信息复制件的,政府机关应当以该申请要求的形式提供。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的,政府机关可以选择以符合该政务信息特点的形式提供。
十三、如果政府机关不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该怎么办?
如果您认为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