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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宣传《物权法》 现场为民作解答

[日期:2007-8-27] 来源:西部在线  作者:记者 杜杰 [字体:  ]
  本报讯 (记者 杜杰) 8月24日,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我市2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在市区湖滨广场开展声势浩大的《物权法》宣传活动。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光超出席活动并与群众一起参观了60余块宣传板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经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1日起正式实施。《物权法》与社会公众利益息息相关,为房地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在当天的宣传活动中,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利用散发宣传单、展出宣传板面等形式,向群众现场进行宣传,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通过解析案例向群众宣传《物权法》的内容。他们在现场还进行了房地产开发、拆迁、交易与权属登记、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和业务咨询,并结合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场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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