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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事业发展 促进城乡和谐建设

——访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史玉亮
[日期:2007-8-20] 来源:西部在线  作者:何东升 [字体:  ]
    近日,就如何更好地发挥建设部门在加快和谐三门峡建设中的作用,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史玉亮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史玉亮说,建设事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城市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村镇规划和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以及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市政公用事业等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建设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承担起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的职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努力构建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察队伍,优质服务于民,促进城乡和谐建设。
    史玉亮认为,城镇化是一项促进经济长期增长的战略性选择。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可以改善城乡经济结构,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这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城镇就业问题的有效举措,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我市要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就必须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部门要按照市和谐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乡布局,完善中心城市功能,推进副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特别是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要科学修编所有建制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设规划,同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针,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史玉亮表示,建设部门要继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努力实现建筑领域各方参与者的和谐。一是加大居住小区建设力度,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优化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二是加大住房建设力度,适当调控住房类型要求,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三是加强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实现施工方与建设方的和谐;四是不断建立健全招投标体制,实现公开、公正、公平交易,维护各施工企业之间的和谐;五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和防止工程款拖欠长效机制,实现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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